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一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尚且如此,何况畜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在上世纪初美国出现淘金热的现实背景下创作了《野性的呼唤》这部动物题材的小说,讲的是一只温顺的驯养犬巴克被偷卖成雪橇狗,历经各种磨难顺承野性的呼唤,最终成为群狼的首领的故事。全书故事性强,是典型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但梦幻的雪景描写与对狗儿们的心理描写又隐约透露出作者的浪漫情结。
人与动物的语言障碍和生存规则的不同是艰难旅途中的第一难关。“巴克不看报,不然它就会知道麻烦要来了”。它真是不知道自己被卖了,就算交易双方手中拿着钱,在它眼前晃来晃去。但是巴克天生具有王者气质,它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大犬,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的适应能力与学习能力简直是非凡的。即使离开了安逸的人类宅邸,即使不懂人类的语言,它也能从人类混乱的权钱交易中找出其秩序,发现其中的规律。首先就是它发现的“棍棒的法则”。一次次为了自尊而反抗人类的巴克一次次被人类的棍棒打得遍体鳞伤,它逐渐发现只要顺应人类的需要便不会被挨打。再不断的被转卖的途中,巴克深谙“棍棒的法则”,最后它居然能利用起这法则,在偷吃时避开主人的视线,在与别的狗打架时让主人抓不着把柄。在恶劣的环境中想要不被淘汰,这才是生存之道。
人类无穷尽的贪婪与征服欲是艰难旅途中的第二难关。也正是因为人类的欲望改变了巴克的人生轨迹,激发了它的原始兽性。当它开始明白“棍棒的法则”时,为了逃避惩罚,它渐渐发掘了自身谨慎甚至狡猾的本性,它甚至与其他狗厮杀只为争夺领头犬的位置,这是为了尊严,它真正像一个人一样,懂得守规矩并利用规矩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作者用了思考式的叙述表现巴克的心理变化,这也正映射了人类本身的思想活动。作者采用外聚焦的叙事方式,像一个局外人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为我们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如描写巴克打败原领头犬而主人没有让它取代这个位置时,巴克通过反复抢占领头犬位置来达到目的,这个过程中,读者可以任由发挥想象力,猜测巴克的内心,想象争权夺位时的场景。不得不说,正是人类的征服欲激发了巴克的征服欲,这是它的本性。
与人类情感的断裂是巴克克服艰难旅途的最后一关。在被折磨到遍体鳞伤时,巴克被桑顿救下了。桑顿的友爱让巴克誓死效忠于他,为他拉动雪地里半吨重的雪橇,为救他多次身陷险境。最终桑顿被杀害,巴克接近疯狂地为其报仇后切断了与人类的联系,它也确实没什么好留恋的了。靠着它自身的血统与拉雪橇所激发出的本性,它回归大自然,终于成为一只凶狠的“领头狼”。
巴克可以在人类社会中安逸的生活着,也能在棍棒的法则中摸爬滚打,但野性的呼唤激发出它的本能,这是它的本性,是最适合它的生存方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做巴克的来自南方的狗,在美国淘金的浪潮中,这只健硕的狗被偷走卖到了寒冷的北方,从此他的生活一落千丈,他遭遇了残酷的毒打,他从起初的愤怒不甘逐渐变得隐忍而顺从,他变得更加机敏,更会察言观色,在这恶劣的环境下他逐渐懂得了生存的法则,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勇敢重新在这个陌生的环境树立起了自己的威望。在这野蛮而原始的环境中,生存的法则也变得格外简单,弱肉强食,强者生存,你想活下去,你想不被淘汰,你就必须更勇敢,更凶残,巴克做到了,他成为了雪橇的头狗,成为了统治者。
但流淌在他血液中的原始的野性却始终在呼唤着他,呼唤着他回到丛林,回到那个自由而没有人类管制的地方,在那里他可以肆意的捕猎肆意的奔跑,感受血与肉在口中被撕碎的狂野,接受大自然最原始而野性的法则,于是故事的最后巴克还是离开了与他感情深厚的主人,回到了丛林,我想那里才是他真正的归属。
看到巴克的经历,我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周国平的《落难的王子》,那里有个句子是我很喜欢的,“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的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只要他不死。”人的潜能都是无限的,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在苦难来临之前,人总喜欢把它夸大化,但当你真正受着它的时候才会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所以说苦难教会人成长。巴克也正是在苦难中浴火重生,走向了与从前截然不同的生活,试想他若是没有被偷走,那他的一生也不过是待在法官米勒的家里逗逗小孩,看家护院,他将是一条毫无特色,与别的狗没有任何差别的普通的狗罢了。
其实关于这本书中提到的野性的呼唤,我的理解还是不到位的,但从中我能体会到那种强健的力量之美,那种粗犷的原始之美,那是流淌于血液中的本性,即使经历了千万年的沧海桑田,它还是植根于你的血肉中,不死不灭,只是未曾被唤醒而已。巴克经历了环境的骤变,这一改变逐渐唤醒了埋藏在他体内的野性,迫使他回到了这个残酷而冰冷的世界,刚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这是个残忍而毫无生气的世界,慢慢地才发现,这世上本没什么绝对的公平可言,你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打败那个想要你死的人,因为如果你不去这么做了,那么倒下的那个人就会是你,这样的世界虽然冷酷无情,却也简单粗犷。杰克·伦敦用他那浑厚苍凉的笔调活灵活现的刻画出了这个原始又充满野性的世界,他用最无情冷酷的口吻讲述着这个令人动容着迷的故事,他使你的灵魂为之一震,你仿佛隔着书卷能感受到那刺骨的寒冷和滚烫的热血,你能在脑海中描绘出巴克那坚毅而泛着寒光的双眸,那周身涌着骇人杀气的气场。它是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是杰克·伦敦笔下最鲜活高贵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三
巴克本是条好狗。
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不曾忍饥挨饿受虐待之前,巴克一直都是如此。它是条被驯养的狗,接受了文明人的教化、洗礼,融入了文明社会。
只是突然有一天,一切都变了,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什么人看到,管家便把它带走了。管家因赌博输了很多钱,把巴克给卖了。
巴克离开了熟悉的家,熟悉的法官,以及法官的孩子们。它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陆陆续续遇到很多不同以往的人,有聪明的,愚蠢的,狡猾的,友善的。
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巴克也在不断变化。它在不断寻找着,也在不断的发现着,它是谁,它又究竟可以是成为谁。最终,它重新的认识、定义了自己,回归野性、走向新生。
离开法官家的第一站,是新鲜的,但又血淋淋的,巴克最初是抗拒的,但是很快,它便知道,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忍气吞声,毕竟在棍棒面前,即便如它这般勇猛的猎狗也不是握有棍棒之人的对手。
活下去,一切就有希望。
学会与人相处之后,巴克还需要学会与它的工作伙伴,其他狗如何和平共处。在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面前,在狗多粮少活重的生活环境下,巴克需要让自己强大,也必须学会狡猾,相互抢夺对方的狗粮已是司空见惯,如果足够狡猾,不着痕迹的偷食其它狗的狗粮,既不会受到道德批判,也可减少饿肚子的几率。
巴克很聪明,各种事情学的都很快,也极力少惹事,但带头狗却看不惯它,常常招惹它。巴克起初是隐忍的,希望少惹事可以换来和平共处,但是长期隐忍的愤怒、不满,早晚都会爆发。有一天,这两只狗终于要开动战争了。其它狗纷纷围观,等待着强者的胜出,而倒下的那条狗则会成为大家的午餐。它们长时间吃不饱,十分期待这顿美食。最后,巴克胜出,它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带头狗。
若生活依旧这样平静下去,也挺好。但是巴克又被卖给其他主人了,一个愚蠢的,不懂得如何驾驭、管理雪橇狗的主人。这期间,巴克忍饥挨饿,庞大的工作量,也让它疲惫之极。
幸运的是,它最终碰到一个特别友好的主人。那位主人以它为骄傲,并给了它很多的爱。这是种新奇的爱,这是在法官家都不曾感受过的爱。在法官家里,它最多只能算是法官孩子们的玩伴。而这位主人却把巴克当作一位朋友,一个孩子,宠爱着它。巴克深受感动。
这位主人为了淘金,来到传说中有金库的森林里。在森林里,对巴克而言,又是一个新奇的世界。巴克多次感受到或者听到一种声音在召唤它,那是它祖先遗留下来的声音与它在对话,它被牵引着,但又难以割舍主人对它的爱。
森林,既然是祖先生活过的地方,那么巴克在这里便极易遇到它的同类。很快,它便碰到一只狼,它们本来是准备决一生死的,但关键时刻,它们互相认识到对方是自己的同类,于是握手言和,在森林中一同愉快的游荡、玩乐。
有一天,巴克在外游玩了几天后,发现主人已惨死于印第安人之手,巴克十分愤怒,疯狂的撕咬着杀死主人的仇人。主人死了,它对文明社会最后的一丝眷恋也被割断了。
它开始完全的融入森林,自由自在的奔跑,捕食。它真的是头狼,从来都是。虽然曾经被人类驯养过,受过教化、洗礼,但是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它最终在森林里找准了自己的位置。
那里,是巴克祖先曾生活过的地方。那里,也是巴克灵魂的归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四
在被偷走贩卖之前,巴克是一只守护文明社会的狗,生活简单而无忧,思想单纯,它耳濡目染的是文明社会的生存法则,小说所描述的也就是巴克在人类的压迫和恶劣环境的逼迫中逐渐恢复兽性的过程。文明社会的生活经验增强了它的学习能力,也让它在往后的生存博弈中能占据上风,在最初遭受红衣男子的大棒暴打后,它就领会到大棒的法则,从此佯装安顺。与其他狗不同的是,它不甘平凡,不敢居于下风,它就像越王勾践一样,能忍受卧薪尝胆的苦,所有的忍耐都是为了日后的绝地一击,它的兽性在逐渐回归,为了抢夺雪橇狗队队长的位置,不惜杀害队友,就像部落时期的酋长战争一样,胜者为王。作为队长它表现出色,可惜作为送邮件的劳力,它没有固定的主人,对它来说不得不算是一种不幸,这种不幸到它沦落到那愚笨的一家三口中被无限扩大,要不是约翰·桑顿仗义相救,它就已经跟狗队一起葬身冰窟了。在拖着那一家三口的旅程中,巴克表现出异于普通狗的忍耐和韧性,即使在体力上已经临近垮塌了,但是在精神上却保留着它的不屈,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屈,在遭受棒打的时候都拒绝起身,直到约翰·桑顿看不下去,将它救出来。遍体鳞伤的巴克在最后一个主人桑顿的照料下,身体逐渐恢复,在桑顿那里,它第一次感受到人类对他真诚的爱意,而它在主人有危险的时候也不惜以死相救,印象最深的是,巴顿叫它跳下悬崖,它也毫不迟疑地跳,有一种为了主人“上刀山、下火海,赴汤蹈火”的义气,在它的观念了,对它好的人类,它也不会表现出恶意,对爱他的主人,它回报的是更为猛烈的爱,光这一点,人类的很大一部分就难以做到。
小说名为“野性的呼唤”,已经很明确地表明,巴克是不属于人类社会的,荒野才是最适合它的归处。其实人类中的少部分天才也是一样的,那么不属于俗世,老子、贝多芬、拜伦……巴克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在丛林中率领群狼,而我们的归属在哪?我们将去向何方?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五
读完全书以后我注意到“巴克”这个名字,和英文bark同音,是吠叫的意思,这大概也是杰克伦敦埋下的深意之一了吧,从原先受人摆布的吠叫到后来肆无忌惮地嚎叫,面对生活,承受苦难,征服生活,这似乎是杰克伦敦作品里经常出现的主题。在还没有被绑架之前,巴克就是一条清新脱俗的狗,他高傲,他看重自己的尊严胜过一切,他拥有一种皇家贵族的气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恍惚之间你会完全忘掉写的是一条狗,因为巴克身上高傲看重尊严的气质似乎比小说当中所有的人都更具备人性,小说当中的人大都丑陋不堪:背信弃义的仆人曼苏尔无耻地绑架了巴克,绑架者们无耻地鞭打巴克,前两人主人都刚愎自用,残暴无德,一直到巴克的最后一位主人,是一个疼爱巴克的好男人,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横死在加利佛尼亚的荒野中,从这也可以看出杰克伦敦对于人性其实没有任何信心了。就像光与暗,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杰克伦敦把珍贵的人性给了巴克,巴克看重尊严、有领导才能,对最后一个主人在危机时刻所表现出的那种不离不弃的忠义都令人动容。
巴克原本是一只贵族狗,他的父母都品种高贵,而他的厄运来自对熟人毫无防备的信任,古代大家族出生优渥的叫“纨绔子弟”,如此推理,巴克真是一条纨绔狗,就是这样一条纨绔狗,在接收到自然残酷的棍棒与犬牙法则的影响之下,他慢慢地觉醒潜藏在血液和灵魂最深处的狼性,被人类痛打后他学会了隐忍,他也像自然当中的那些野兽一样,学会蛰伏,最后发出致命的一击,他学会了苟且偷生,他心中的信念变得最终只有一个,那就是活下去。全文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巴克和丝毛犬的“领头”狗之争,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能够看到巴克的隐忍,狡猾,在一群狗的注视之下巴克将他的对手撕烂,象征着巴克野性上的成熟。
最后最疼爱巴克的主人桑顿也死了,这割断了巴克的最后一点眷恋,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巴克野性的回归了,从头到尾对于这种野性呼唤的暴力美的描写都令人动容。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野性的呼唤》让我动容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看到的是一个男人浴血成长的艰辛。每一个男孩,包括我,恐怕最初都是如巴克一样自以为是,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是那么的单纯,我们生长在相对安全优渥的环境当中,把自己的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忍受不了别人的半句侮辱。我们迷恋金庸小说当中那些洒脱的大侠,我们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却不肯脱离安全稳定的环境,或许有一天,或是主动,或是被动,我们开始接触社会的全貌,我们会发现一切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糟,社会的洪流打破了你所有的幻想,你放下你所谓的狗屁尊严,学会欺骗,学会忍耐,学会用潜藏在你体内的动物性来对待一切,我们应对着别人的恶意和欺骗,然后用同样的恶意去对待别人,我们为了所谓的机会彼此算计着,然后在一个人的时候,想一想自己的所做所为,说:“都怪这个操蛋的社会。”然后第二天继续披着假面肆意践踏着从前的尊严和理想。
在此之前我们的思想已经被恶意渲染尽了,我们不相信一切仁慈,但是这个时候,一个人,或许是你的爱人,或许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贵人,毫无保留第信任你,帮助你,支持你,我们心中原先的黑暗被光明照进了一丝缝隙,我们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回报别人这一份来之不易的信任。就像是巴克对他的主人桑顿那样。
到最后我们会发现,其实人性本就无善无恶,无是无非,我们只需要跟随内心的召唤,一切从心,做自己认为最正确的事情就好了,天地悠悠潮起潮落,只需潇洒走一回,于是我们的心像巴克一样驰骋在人生的原野上,再也遇不到一丝屏障。
从懵懂天真到阴暗残暴再到回归本真,我想我读到了不一样的杰克伦敦。
内容简介
《野性的呼唤》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角斗,而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藉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白獠牙》则与《野性的呼唤》构成了有意味的对比,细致展现的是一只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的认同的“心路历程”。
1、推书网发布的文章《《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为推书网注册网友“推书网”原创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推书网文章《《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3、推书网一直无私为图书馆转载发布活动及资讯动态。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推书网不承担责任。
4、本文转载链接:https://tuibook.com/duhougan/7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