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写于1925年,当时毛姆已年过半百。假如你是第一次邂逅毛姆,又怀着一种捧读名著的心情打开这本91年前的小说,以为是那种进入很慢、情节很拖、人物很多的模式,立刻就会发现大错特错——开头既不会有20页描述某座教堂的历史,也不会从曾祖父开始介绍主角的身世,而是年轻的少妇凯蒂和情人正在家里作乐时,听见门把手转动的声音。凯蒂怀疑门外是丈夫沃尔特,但是开门后一个人也没有。自此,她陷入无止境的猜疑和惊恐之中,最后忍无可忍,打算和丈夫摊牌。
是不是有点八卦有点想看下去?这就是毛姆,一个被公认很会讲故事的人。
然而《面纱》的主题远非只是婚外情。一个像毛姆那样天生冷静而刻薄的家伙,在从小失去父母、受口吃困扰、因同性恋自卑、当过英国间谍、游历了南太平洋和中国之后,是绝对不可能只写一个“我爱你你爱他”的故事的。在婚外情的风波之后,绝望主妇凯蒂和丈夫沃尔特来到了军阀混战时期的中国一块瘟疫肆虐的土地。对于一个从未跨出过英国上流社交圈的年轻女人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祥——得了瘟疫后“像苍蝇一样大片死去”的孩子、在晨曦和暮霭之中若隐若现的庙宇、不惧死亡的修道院嬷嬷和修女们。值得一提的是,毛姆本人对中国十分痴迷,曾说这个国家“可以给你一切”,他在中国待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去了香港、北京等地方,对于中国很有一番研究。然而在《面纱》中,他始终保持着“异邦人”视角描述中国,营造陌生化的效果。原本只知道舞会、马球和社交的凯蒂,是不可能明白中国的“牌坊”和“坟头”的,在她眼中只不过是“牌楼”和“土丘”。在目睹了饿殍遍野的人间炼狱之后,她不得不思考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终极答案,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一般边摸索边探寻人性的本质。
毛姆的小说中常会有一个人物,试图追寻某种“真谛”——《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兰,《刀锋》中的拉里,还有《面纱》中的沃尔特。我总是把这些人想作是毛姆在不同阶段时对人生的感悟。沃尔特是神秘的,毛姆对他的直接描写很少,更多的是侧面的评论。得知自己妻子出轨,沃尔特的处理方式令每个读到这里的人吃惊;他隐忍的个性让他的爱与众不同,打动人的不是什么情话表白,而是某次吵架时吐出的真心话;意识模糊时说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死的那个是狗。”正是这个悲剧性人物一生的隐喻。作者的厉害之处就在于,通过这些有意无意的描述,塑造出一个值得回味很久的毛姆式的主人公。沃尔特至今仍然是我最喜爱的毛姆笔下的人物。
我实在很喜欢《面纱》,所以在做书之前就想着,要做出让毛姆也会喜欢的版本。毛姆是个深度中毒的“隐喻爱好者”,所以整本书里里外外藏了不少精心的设计。封面同样遵循了“隐喻”的概念,是凯蒂在揭开“面纱”、即将看到生活不同的颜色前的写照。翻译尽可能贴近原文的风格,尊重角色的性格,比如沃尔特说的话会言简意赅,而凯蒂第一次和第二次见到情人时的说话风格和动作也明显有区别。
雪莱说,“别去掀起那描画的面纱,芸芸众生称之为生活。”有时,真相未必要揭开才可知,那窃窃私语的隐喻已经道出了七分。
来自: 分裂人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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